本公司善盡企業永續發展保障全體同仁基本人權,認同並遵循「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
「聯合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聯合國國際勞動組織」等各項國際人權公約,杜絕任何侵犯及違反人權的行為,
明確揭示以公正與公平態度對待與尊重所有同仁。
本公司人權政策適用於本公司及各營運據點,遵守營運所在地之勞動、性別工作平等相關法規並制定有關人權保障、
勞動政策及執行相關措施。本公司人權政策說明如下:
一、多元包容性與平等機會
本公司提供員工性別平等與多元化的工作環境,秉持開放、公平的原則,不因個人年齡、性別、身心障礙、種族、宗教、
政治傾向或懷孕婦女而有差別待遇。 消除各種形式之強迫勞動、消除僱傭與就業歧視等,禁止騷擾、尊重隱私權,致力營造一個機會均等、有尊嚴、安全、平等、
免於歧視與騷擾之工作環境。
1.目標
在人員的招募、晉用、獎酬方面,不因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
身心障礙而有差別待遇,在不影響營運效率與整體公平的前提,保障少數族群的發展機會並於「人員招募作業程序 」中,揭示上述平等承諾。
2.風險評估
除職務執行的必要,自招募流程開始,本公司即依內控程序,杜絕不法歧在人員管理方面,重視「用人唯才,適才適所」,
不因無關的個人特質作為管理指標。
3.執行方法
定期盤點年齡、性別等群組比例,確保在客觀因素相等的情況下,多元與平等得以維持,藉由E-MAIL、實體員工意見箱、
員工免費服務專線、員工討論園地、 勞資會議、職福會議等申訴管道。
4.改善措施
配合管理實務,檢視各領域的多元包容與機會平等程度;並依照政府法令、社會環境的變遷,
隨時檢視工作環境與規章若查有違反「本公司人權政策」之實,則與主管進行必要之改善措施,並返還員工應有之權利。
5.執行成效
尊重多元性,職務招募與任用升遷不以個人屬性為考量。截至2023年底為止,未有接獲歧視的通報。
以性別而論,在職員工人數男女比例約6:7,係因職務屬性影響;相同職類職等與績效之薪資男女一致,未因性別而有薪資差異。
二、不僱用童工
符合當地的最低年齡的法律和規定,不僱用童工。
1.目標
為保障青少年之成長與發展機會,除依政府規定辦理之建教合作實習外,不接受為滿十六歲人員應徵公司職務,
並於「人員招募作業程序 」及相關程序表單,揭示上述承諾。
2.風險評估
於人員招募前置的資料表與程序表單,持續揭示前述禁用童工之原則。
3.執行方法
應徵者應於招募表單提供年齡相關資訊,若為未滿十六歲者,不得安排面談,獲聘員工於報到當日須提交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
駕照、健保卡、學歷證明等),確認已年滿十六歲方得晉用,依政府規定辦理之建教合作中,若有未滿十六歲之實習學生,應出具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方得入厰實習。
4.改善措施
依政府規定辦理之建教合作中,若有未滿十六歲之實習學生,不得從事繁重及危險之工作。
5.執行成效
嚴守禁用童工之原則,截至2024年底為止,正職職務聘用未滿十六歲人數為零,外包人力所有單位均遵守不僱用童工之規範,
包含產學合作、暑期實習之雇用員工均無聘僱未滿十六歲人員。
三、符合基本薪資
提供員工符合甚至優於當地法令所要求之最低限度的工資與福利。
1.目標
為確保員工的經濟福祉,依營運場所所在地,所有員工的薪資均符合當地法令規定之基本工資水準,
並依規定辦理社會保險以照顧員工為前提,並提供法令規範之外的保險與福利措施於「員工手冊」中,揭示上述承諾。
2.風險評估
新進人員敘薪依據「薪資管理辦法」,所有職務/職位之起薪皆優於當地法令所要求之最低限度。
3.執行方法
新進人員於報到當日需簽回任用通知書,其中載明薪資,以確保雙方同意之勞雇條件符合法令規範,每個月發放之薪資,
均提供項目明細與計算方式,確保發放內容符合法令規範配合政府公告更新的基本工資。
4.改善措施
定期檢視內部人員的薪資水準,確保所有人員的薪資均符合法令規範改善措施,配合政府公告更新的基本工資,
定期檢視內部人員的薪資水準,若既有人員薪資低於即將生效的基本薪資,則及時調整以符合法令規範,參考市場薪資水準,定期檢視薪資核敘規範,
確保薪資水準符合市場標準。
5.執行成效
自2025年起,男性及女性基層人員(直接人員)起薪皆高於新台幣28,590元,在職人員薪資亦配合政府法令調整至28,590以上,
合乎台灣法定最低薪資標準,至2024年12月為止,公司經常性薪資平均高於業屆平均水準,確保團隊穩定營運。
四、合理工時
本公司明訂合法且合理的工時管理計畫,並定期關心及管理員工出勤狀況。
1.目標
為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與生活安排,依營運場所所在地,設定合於當地法規規範之工時制度與管理計畫配合營運需求,在員工同意之下,
以合於法令規範進行加班的安排,並依員工意願,給予加班費或補休作為補償並於「員工手冊」、「加班管理辦法」及相關程序表單,揭示上述政策。
2.風險評估
依據前述工時承諾,設定出勤管理系統,及加班計畫與管理系統若有不符規範的加班計畫,
資訊系統將即時禁止相關加班安排單位主管並有權責確實管控出勤與加班狀況,以兼顧員工身心健康與遵守法令規定。
3.執行方法
出勤系統在檢出不符合規範之出勤活動時,會發出「出勤異常通知」予本人與直屬主管,及時控制可能的風險員工提出加班計畫時,
若加班系統檢出不符合規範的加班安排時,將提出警示訊息,並不允許繼續進行加班計畫,若員工累計之出勤或加班紀錄即將趨近法規管控之上限時,
會發出「出勤異常提醒」予本人與直屬主管。
當加班時間超過晚上十點人員,除提供宿舍之單位外,均可報銷計程車資。
4.改善措施
定時提交整體出勤報告予主管,並提示具有工時風險的項目,以便主管進行人力與工作之安排。
5.執行成效
公司透過MIS系統,將出勤狀況及時提醒同仁及直屬主管,避免超時工作,
保障工作與生活平衡並制定員工與管理階層間公開直接之溝通作業程序及提供員工多元溝通管道,宣導公司政策、制度、福利措施及各項活動,
同時讓員工意見得以充分表達,並適時給予回應和協助。
五、人權事件申訴管道
本公司內部建有E-MAIL、實體員工意見箱、員工免費服務專線、員工討論園地、 勞資會議、福委會議等多元溝通管道,
提供員工反映問題。
官網設置「利害關係人及員工違反從業道德行為申訴管道」提供外部人員進行舉報或申訴。
各項申訴案件,由受理單位轉呈議題權責單位,並視議題內容定期召開勞資會議與員工進行溝通。